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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汉中市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索  引  号: 6107000049/2021-000021 发布时间: 2021年04月06日 15:43
来       源: 汉中市城市管理局 发布机构: 汉中市城市管理局
内容概述:

根据20194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公布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制定《汉中市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条例》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内容。

(二)公开形式。

1.“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nzhong.gov.cn/);

2. 汉中市城市管理局网站(cgj.hanzhong.gov.cn);

3.新闻发布会以及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

4.汉中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是汉中市城市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开展市城管局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将坛路125号;

邮政编码:723000;

工作时间:8:0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电话:0916—2517264

传    真:0916—2531993;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注意事项。

1.依申请公开仅限于公众申请获取某些政府信息,信访、举报、投诉等诉求请通过其他法定途径进行。

2.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汉中市城市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附件中下载打印。

3.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如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4.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5.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信息处理费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二)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申请人可以到汉中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当面提交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现场受理,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联系电话:09162517264

服务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1日至8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联系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将坛东巷36市城市管理局2号楼301办公室。

2.信函提交。

申请人可通过邮寄或传真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采用EMS、挂号信等邮寄方式的以本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采用平常信函等无须签收的邮寄方式的以本机关与申请人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通过传真提交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来信请寄:汉中市汉台区将坛东巷36汉中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723000,联系电话:09162517364,传真号码:09162531993。)

3.网上提交。

申请人可登陆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依申请公开提交页面(http://www.hanzhong.gov.cn/hzszf/zwgk/index1589881376104.shtml?Id=gksq),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1.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行政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汉中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条例》规定的其他答复形式。

2.办理期限: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延长答复期限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汉中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是汉中市城市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开展市城市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将坛东巷36市城市管理局2号楼301办公室;

联系电话:09162517264

传真号码:09162531993

邮政编码:723000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1日至8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四、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汉中市城市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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