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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1-2035)》起草情况说明
2025-04-21 10:38
来源: 汉中市城市管理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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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1-2035)》起草情况说明

现就《汉中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1-2035)》起草编制情况及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编制背景及依据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促进我市城市建筑垃圾治理和再利用产业发展,提升城市环境质量,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由市城市管理局牵头编制《汉中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1-2035)》(以下简称《规划》)

二、编制过程

20223月《规划》编制工作启动经过对全市各县区建筑垃圾产生量、处理设施现状情况的全面调研,结合我市实际初步形成了《规划》初稿,广泛征求市级部门和各县区、园区意见。随后,在修改完善的同时,我局会同汉台区、南郑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处理设施规划选址工作,并完成省级专家评审,对《规划》进一步完善。1023日,我局就完善后的《规划》再次征求市级部门、中心城区两区政府和园区管委会17单位意见,共收到相关部门反馈意见26采纳26;同步开展为期1个月的网站公示社会层面未收到修改意见;121日《规划》完成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三、《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包括文本和图件两部分,文本共九章、三十二节、七十六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为总则,主要包括指导思想、编制目的、编制原则、编制依据、规划期限与范围、规划目标。《规划》分近期(2021-2025年)和远期(2026-2035年)两个阶段,范围为92区。按照工作有关要求,各县(汉台、南郑除外)需编制各《规划》,故本《规划》在对各县提出共性指标和要求的基础上,着重以中心城区为主。《规划》总体目标是:建立从源头到处置的全过程管理体系,实现源头减量化、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目标,具体设置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规范化、智能化58项控制指标。

第二章为建筑垃圾产生量及处理规模预测,预计2025年、2035年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包括工程垃圾、工程渣土泥浆、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四类)产生量分别为119.08万吨/年、157.45万吨/年。按照建筑垃圾处理率100%的要求,通过资源化利用、堆填和填埋三种方式全部处理到位。

第三章为建筑垃圾收运体系规划,主要明确了工程垃圾、工程渣土泥浆、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四类垃圾不同的分类收集要求,建设施工、收集运输、消纳处置三类单位不同的运输作业要求,中心城区和各县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配置和收运路线要求。

第四章为建筑垃圾处理设施规划,主要明确了不同类型建筑垃圾的处理模式、处理方案和全市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布局。在处理设施布局中,明确了中心城区按需求配置处理设施,各县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资源化利用厂、堆填场和填埋场均不少于1处的布局要求。

第五章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及产业发展,主要明确了资源化利用厂、移动式资源化处理两种利用设施,工程渣土、混凝土、碎石、砖块、旧木材木屑、沥青、金属等不同类型的资源化利用方式,以及推动资源化产业发展的相关要求。

第六章为生态环境保护及安全,主要就建筑垃圾堆填场、填埋场施工期、运营期对空气、地表水、声环境等环境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明确了相应环境影响减缓举措。

第七章为建筑垃圾治理行动计划,主要明确了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目标措施、存量建筑垃圾治理措施、培育示范企业等内容。

第八章为建设重点与投资估算,主要明确了全市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重点任务、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治理重点建设项目,并对上述项目进行了投资估算和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分析。

第九章为管理体系与实施建议,主要提出了加强管理、严格执法、强化宣传、政策支持”4条措施,明确了城管、自然资源、住建、公安、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部门在建筑垃圾治理中的职责分工,以及建立联席会议、行政许可、分类管理、执法检查、运输监督、应急等制度机制和信息化建设等内容要求。

汉中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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