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107000049/2021-000027 | 发布时间: | 2022年01月18日 11:55 |
来 源: | 汉中市城市管理局 | 发布机构: | 汉中市城市管理局 |
内容概述: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内设科室:
1.办公室 负责人:李 帆
科室职责:承担机关政务事务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业务工作,督办重要决定事项。承担机关公文处理、机要保密、政务公开、信息报送、档案管理、会务、应急、信访、接待、对外联络、扶贫帮困、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和政风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工作,监督指导局系统下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办公地点:汉中市城市管理局院内2号楼3楼
联系电话:0916—2517264
2.人事教育科 负责人:王子豪
科室职责:承担本系统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日常考核、年度考核、职业技能培训、继续教育、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局系统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任免、交流等工作;牵头负责局系统目标责任制日常管理;承担全局人事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拟定并审核本系统年度培训计划,承担局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承担全市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方面的教育培训工作。
办公地点:汉中市城市管理局院内1号楼2楼
联系电话:0916—2536600
3.执法监督科 负责人:黄新协
科室职责:贯彻执行业务范围内涉及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负责指导中心城区城市户外广告、张贴悬挂宣传品的管理,占用城市公地设置经营摊点、报刊亭、堆放物料、举行宣传促销活动以及修建临时设施管理、建筑垃圾处置运输管理;拟定城市管理方面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及相关规范性文件;承担本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报备相关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参与对重大行政案件处罚、行政赔偿案件的审核,负责对执法过错案件的调查、定性,并提出处理意见;承担本系统普法、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工作;指导汉中市建筑物料处置运输协会工作;指导各县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参与查处行业违法违规案件。
办公地点:汉中市城市管理局院内1号楼2楼
联系电话:0916—2536606
4.公用事业管理科 负责人:肖 杰
科室职责:承担局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和全市市容环境卫生监管工作,提出市政公用事业中长期发展计划,指导城市供水、城镇燃气、集中供热、城市供水水质监测、污水处理费征收等市政管理工作。
办公地点:汉中市城市管理局院内1号楼1楼
联系电话:0916—2519317
5.市政管理科 负责人:许菲菲
科室职责:承担中心城区市政照明、景观亮化管理和中心城区市政道路开挖、占用城市公共用地的管理工作,承担城市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餐厨垃圾处理运营监管,市政、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监督。
办公地点:汉中市城市管理局院内1号楼3楼
联系电话:0916—2536633
6.综合创建科 负责人:杨 潇
科室职责:统筹拟定城市管理联创工作计划方案,牵头协调各相关部门承担国家园林城市、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市等各项创建工作的复审和检查,巩固城市综合创建工作成果;牵头协调有关部门负责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环保模范城市、文明城市、节水型城市等各项城市创建、检查和复审工作;承办局系统各项综合创建工作。
办公地点:汉中市城市管理局院内1号楼3楼
联系电话:0916—2525320
下属单位:
1.汉中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 负责人:陈 昕
单位职责:①监督全市城镇天然气企业、市政集中供热企业及中心城区供水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县区液化石油气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市城镇燃气行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监督管理城镇天然气企业、市政集中供热企业安全知识的普及宣传和规范运行;参与城镇燃气、城市供水、市政供热等市政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②负责组织全市市政公用事业科技进步工作,推广应用相关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③完成市城市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汉中市城市管理局院内1号楼1楼
联系电话:0916—2241058
2.汉中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 负责人:张振海
单位职责:①贯彻执行关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法律法规政策;研究拟订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关政策、措施、行业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②对各县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监督考核;承担重大集中执法活动的组织协调、指挥工作;对跨区域案件、大要案及典型案件进行查办。③研究拟订我市智慧城管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市级平台智慧城市管理信息的监督管理、收集分析、立案派遣、指挥协调等工作,做好重大案件、跨县区和多个职能部门的协调工作;研究制定智慧城管平台监督考核与评价办法,对县区智慧城市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对县区和相关责任单位履行城市管理职责的情况督办、统计核实、考核评价等工作。④承担全市重大、疑难、跨区域建筑垃圾运输污染案件协查执法。⑤承担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及人员培训工作,对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及人员进行执法监督。⑥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办公地点:汉中市城市管理局院内2号楼2楼
联系电话:0916—2997590
3.汉中市城市污水处理费收缴管理办公室(汉中市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负责人:牛华振
单位职责:(1)污水处理费收缴工作。①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污水处理费收缴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相关产业政策、标准。协助起草有关污水处理费征收的规范性文件;②负责中心城区城市公网部分和自备水源部分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管理工作;③负责对污水处理费相关政策标准和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④负责对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审核、划拨、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污水处理费专款专用;⑤负责对污水处理费收费数据的归集、整理、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
(2)节约用水管理工作。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市节约用水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②负责起草城市节约用水规章制度,改革措施及有关办法,组织编制城市节水规划;③负责指导监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项目落实节水“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开工、同时投入使用)制度;④指导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居民小区创建工作;⑤组织对计划用水单位年度用水计划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⑥负责节约用水宣传教育,业务培训,组织和指导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推广工作。
办公地点:汉台区民主街71号3楼
联系电话:0916—2215647
4.汉中市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站 负责人:田 英
单位职责:①负责市区供水水质监管工作;②负责市区二次供水管理工作;③负责市区出厂水、管网末梢水、二次供水水质的监督性检测工作;④供水水质信息依法公示;⑤督促供水企业持续优化城市供水处理工艺。
办公地点:陕西省汉中市民主街52号城建综合楼2楼
联系电话:0916—2239430
5.汉中市路灯管理处 负责人:崔建兴
单位职责:①城区功能性照明、景观照明的管理、维护。②新建、改建城市道路功能性照明、景观照明。③会同规划部门编制道路功能性照明、景观照明规划设计。
办公地点:前进路与汉前中巷丁字路口
联系电话:0916—2215224
6.汉中市园林绿化管理处 负责人:胡秋生
单位职责:①负责中心城区范围内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贯彻实施,执行城市绿化“绿线”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城市各类绿地的达标情况;受理建成区内占用绿地,伐移树木等初审;负责对城区破坏绿化事件的受理核实并及时上报市综合执法局依法进行查处。②负责对中心城区(除桥北广场、中心广场、行政广场、椰岛广场、石马绿地广场、滨江绿化带以外)行道树、绿(花)篱、街头绿地的日常管理维护;制定园林绿化养护的质量等级、定额标准和古树名木保护等级标准并按程序报批后实施。③参与建成区主要街道、公园、广场和有关防护林带等园林绿化设施的设计、建设和管理;负责中心城区苗圃基地的建设和管理。
办公地点:汉台区将坛西路315号
联系电话:0916—2513795
7.汉中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中心 负责人:王 宁
单位职责:①参与拟定城乡生活垃圾减量、治理、分类的地方性法规、标准规范和发展规划。②组织实施城乡生活垃圾(含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减量、治理与分类的社会动员、推广实施、分类收运体系建设。③组织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减量、治理与分类的宣传、教育、培训。④负责城乡生活垃圾减量、治理与分类的检查、督促、考核和评价。⑤负责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以及产业化研究等工作。⑥完成市城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地点:汉中市城市管理局院内2号楼3楼
联系电话:0916-2533005
8.汉中市智通市政公用发展有限公司 负责人:王 鹏
单位职责:污泥处置、停车场及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投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接受其他项目投资单位或单位委托,对市政公用设施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开展全过程专业化建设、管理和服务等。
办公地点:汉中市民主街71号
联系电话:0916-2623306